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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未婚同居者也是“家庭成员”遭精神虐待,认定虐待罪!

众律宝 2025-11-28 12:30 116人围观 普法专题

# 普法专题
长期辱骂、情感操纵、贬损人格,这些隐藏在亲密关系中的无形暴力,如今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名称和罪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11月25日发布的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中,马某某虐待案引发了广泛关注。该案首次明确将稳定 ...

最高检:未婚同居者也是“家庭成员”遭精神虐待,认定虐待罪!

长期辱骂、情感操纵、贬损人格,这些隐藏在亲密关系中的无形暴力,如今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名称和罪名。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11月25日发布的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中,马某某虐待案引发了广泛关注。该案首次明确将稳定婚前同居关系纳入虐待罪范畴,并将精神虐待行为认定为家庭暴力。

马某某与女友苗某确立恋爱关系后共同生活,却长期对苗某进行情感操纵和人格贬损,最终导致苗某不堪忍受自杀身亡。2025年5月9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这一判决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观念,使法律保护覆盖到更广泛的事实关系,为那些身处同居关系却遭受暴力侵害的人们提供了法律保护网。

01案件事实

2021年12月,马某某与苗某(殁年25岁)确立恋爱关系。从2022年1月到12月,二人在外租房共同生活,并与对方家长见面、参加家庭聚会,有明确的结婚意愿。

在共同生活期间,马某某经常以“没有安全感”为由制造苗某的亏欠感,以出轨、分手相威胁,要求苗某不要出差、删除其他异性微信、及时报备行踪,以此限制苗某的个人发展和人际交往。

马某某对苗某实施了长时间、持续性的辱骂、无端指责和肆意污蔑。2022年4月,因担心分手,马某某不准苗某出国进修,并长时间辱骂、贬损苗某,导致苗某首次吞食安眠药物自杀,后送医救治。

更为严重的是,同年8月,苗某发现马某某出轨后,再次吞食镇静类催眠药物自杀,又被送医救治。然而,马某某并未收敛。

2022年12月10日晚,马某某在酒吧喝酒时,因对苗某与同学在外聚会不满,通过微信长时间辱骂、贬损、指责苗某,致使苗某精神崩溃,于次日凌晨吞食药物自杀,最终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02突破:同居关系属于家庭成员

未婚同居伴侣是否构成刑法中的“家庭成员”?

根据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罪的主体是“家庭成员”。传统观念中,“家庭成员”一般指具有血缘、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等。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马某某、苗某二人虽未正式登记结婚,但确立恋爱关系后共同生活一年,有共同组建家庭的意愿,在经济上互相扶持、精神上相互依赖,处于较稳定的婚前共同生活状态,形成了事实上的家庭成员关系。

法院和检察机关认定,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37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的精神,应将这种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认定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

“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也明确规定,家庭暴力不仅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还发生在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

03精神虐待构成虐待罪

本案另一个重要突破是将长期精神虐待认定为虐待罪中的虐待行为。

在案件审理中,检察机关结合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确认马某某限制苗某社交、监控其行踪与通讯,侮辱苗某人格、贬损苗某价值,对苗某实施情感操纵,应认定为虐待行为。

与身体虐待相比,精神虐待具有无形性、隐蔽性、长期性和主观性等特点。精神虐待的伤害往往表现为言语、态度、情感操控等,难以通过伤痕、医疗记录等形式呈现,调查取证比较困难。

本案中,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调取了二人的外卖记录、网购记录、家居布局等证据,证实二人共同生活情况;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手机存储照片、证人证言等,证实马某某长期、持续对苗某实施精神虐待。

检察机关认定,马某某对苗某实施的精神虐待行为具有长期性、反复性、残忍性,最终致苗某精神崩溃,服药自杀身亡,已达到“情节恶劣”程度。马某某的虐待行为与苗某自杀身亡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虐待罪。

扩大反家暴保护范围

马某某虐待案的判决,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案将具备共同生活基础的稳定婚前同居关系纳入虐待罪刑事评价范畴,推动了刑法与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消除了反家暴“灰色地带”。

近年来,司法机关对家暴的认知不断深化。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暴力,还包括精神暴力、经济控制等隐性暴力。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将精神虐待、经济控制等隐性暴力纳入惩治范围,将行为人通过长期辱骂、贬损、情感操纵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精神摧残,最终导致被害人自杀的行为认定为虐待罪,表明检察机关对家暴犯罪的认定已覆盖到虽然行为更为隐蔽、但具有同等社会危害性的无形暴力。

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家暴犯罪人数呈下降趋势,2021年起诉1200余人,而2022年以来,年均起诉人数降至千人以下。这一趋势不仅反映了司法严惩的震慑效果,也体现了社会对家暴认识程度的提高。

结语: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而适用的标准必须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发展。现在正以其细致入微的观察,照亮那些曾经被忽视的黑暗角落。从婚姻关系延伸到婚前同居,从身体暴力覆盖到精神虐待,这是一个法治进步的生动体现。

当爱变成控制,当关心变成囚禁,法律会成为最后的救赎。每个在亲密关系中遭受痛苦的人都应当知道:法律不会因为你们没有结婚证就袖手旁观。

那些长期生活在伴侣精神虐待中的人们,那些因“家丑不可外扬”而默默承受的人们,现在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声明: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分享观点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本账号主体非新闻机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持证律师或以司法机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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